一、总则
为了实行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企业自主经营、自我发展的市场化运行机制,落实总公司人事、分配改革办法,公平、公正考核人员日常工作,使员工的收入和考核挂钩,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和员工的整体素质,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根据黄河水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文件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考核范围
总公司聘任的执行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的所有员工。
三、考核的方法
1. 比规定的上班时间晚到岗3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,迟到一次扣2分,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以内离岗为早退,早退一次扣2分;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内为脱岗,脱岗一次扣2分。
2. 迟到、早退、脱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,扣20分;累计旷工一天扣50分。
3. 请假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,不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或因工作需要未予批准,按旷工论处。
4.当月请事假两天以内者,一天扣5分;超过两天(按日历天数)每超过一天加扣4分;超过10天扣发当月的全部考核奖和效益奖,超过半月按比例扣发当月的岗位工资;
5.病假凭医院证明,病假一天扣3分(工伤者除外),超过20天扣发当月的全部考核奖和效益奖;
6.探亲假、婚假、奔丧假、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,因特殊原因需续假的,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,续假按事假处理。
7.不负责任、不按操作规程或工作失职造成人为事故者,除按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论处外,扣100分
8.上班时间在办公室或校园公共场所骂人者,扣50分;打人者扣100分;骂架者,双方各扣50分;打架者双方各扣100分。需经济与行政处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9.上班时间打扑克、下棋等,发现一次扣15分;围观者扣5分;如果带有赌博性质除按治安处罚条例执行外,扣100分。
10.上班时间干私活,一次扣5分。
11.酒后上班、造成不良影响者,一次扣50分,经理以上人员加倍。
12.无故不参加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(注:集体活动指党日活动、政治学习、全校党员大会、全校教职工大会及其他学校要求参加的群体活动等),一次扣10分。
13.在规定的禁烟区内抽烟,发现一次扣20分。
14.有意损坏公共财物或私自将公共财物带出校外者,发现后除按价赔偿或收回外,另扣100分。
15.无特殊理由,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没按要求完成任务的,一次扣10分。
16.不遵守保密纪律,泄露试卷、重要会议、文件秘密等,给学校和领导工作造成被动及不良影响者,扣100分,需行政和经济处理的由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17.各级负责人不坚持原则,考核失真,隐瞒包庇部门行为人,不如实上报,发现一次扣30分。
四、考核的组织和管理
1.日常工作考核由总公司负责实施。
2.员工对考核结果和扣罚有疑义的,可向总公司提出申诉。
3.各中心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考核细则,报总公司同意后执行。
4.本考核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。